“外站津贴”的官司被判败诉,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在脸书发文表示将会上诉。 图:截取自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
桃市空服员职业工会105年罢工后,和华航公司达成7点协议,其中包括“外站津贴”从3美元提高至5美元,但仅限工会提供的名单,非会员不得享有,也就是非会员不得“搭便车”。然而华航后来也调高非工会会员的外站津贴,工会因此提起诉讼,要求华航依当初协议的内容,给付外站津贴的差额,不过台北地方法院今(6)天判决工会败诉,全案仍可上诉。
“外站津贴”协议的内容,除了仅限工会会员享有之外,还包括华航若是提高非工会会员的外站津贴,那麽华航就必须再补上差额给工会会员。举例来说,华航将非会员空服员的外站津贴,由每小时2美元提高至每小时4美元时,那麽就应同时提高会员之空服员的外站津贴,由每小时5美元提高至每小时7美元。
地方法院承审法官表示,首先,工会选派谈判小组与华航进行谈判,但谈判小组成员并非依团体协约法程序产生,而且工会的谈判小组由5名代表、2名律师、2名上级工会成员组成,也和团体协约法以工会会员为限的规定不符。工会未经推派团体协约协商代表的程序,进而和华航签下的协议,法官认为应属针对解决劳资争议以平息罢工的一般性团体协商,而不是团体协约法上之团体协商,仅能拘束工会和华航。
此外,工会与华航协议的外站津贴约款,违反团体协约法第13条强制规定,法官也采信华航的说法,外站津贴约款将造成工会会员与第三人间永无止尽之差距,因此认定无效。
判决出炉之后,桃市空服员职业工会随即以“司法不能主持公道,劳工只能独立奋战”为题在脸书发文。该工会表示,台北地方法院罔顾劳资脉络,没能作出公正公允的判决,等于公然认可华航公司毁约背信的作为,致劳资互信基础更加荡然无存。在劳资双方资源极度不对等,甚至法律也不为劳工发声、不能还诸公道的此刻,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不只将继续上诉,也会更加坚定与准备周全。工会呼吁会员用当初的信念,持续守护应有的权益和尊严,随时备战。